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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97号――关于批准对刘伶醉酒、龙泉驿枇杷、苍溪川明参、中国白酒金三角(川酒)、乐至白乌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酱香型白酒:

项目

高度酒41%vol~58%vol

低度酒38%vol~40%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酱香突出、幽雅舒适、空杯留香持久

酱香显著、纯正幽雅、空杯留香长

口味

醇厚丰满、细腻谐调、回味悠长

醇和绵柔、香味协调、回味长

风格

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醇厚丰满、回味悠长的典型风格

具有醇和绵柔、回味长的典型风格



  (3)浓酱兼香型白酒:

项目

高度酒41%vol~68%vol

低度酒38%vol~40%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浓酱谐调,幽雅馥郁

浓酱谐调,幽雅舒适

口味

细腻丰满,诸味谐调,回味悠长

细腻绵柔,诸味谐调,回味长

风格

具有浓酱谐调,细腻丰满的典型风格

具有浓酱协调,细腻绵柔的明显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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