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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早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和工作总结的通知(201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早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办农[2012]52号)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农业厅(委),宁波市农业局:

  目前,早稻即将大面积开镰收割。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早稻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

  按照《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和《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整县整乡整建制推进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方案(试行)》(农办农〔2011〕60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的测产验收,在逐级上报、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项目总结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实施成效。各级(部、省、市、县)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的建设数量、示范面积、平均亩产、增产增收、辐射带动等。

  (二)机制创新。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开展专业化服务、实行订单生产、进行考核奖励及加大资金特别是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等推进高产创建的好做法、新机制。

  (三)具体做法。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政策配套、档案建立、标牌规范、技术指导、观摩交流、宣传发动等。

  (四)经验启示。高产创建在推动工作落实、挖掘单产潜力、促进科技转化、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启示。

  三、有关要求

  请围绕上述内容进行认真总结,于8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农业部高产创建办公室,抄送部种植业司粮油处。同时,通过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乡(镇)测产验收情况。

  联 系 人:农业部高产创建办公室张凯、贺娟,电话:010-59192894(兼传真)、59194185,电子信箱:gccj@agri.gov.cn;

  种植业司粮油处徐春春,电话:59192898、59192865(传真),电子信箱:nyslyc@agri.gov.cn。

  附件:1.2012年全国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2.2012年全国早稻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市)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3.2012年全国早稻整建制推进试点乡(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2012年全国早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情况汇总表

  省(区)农业厅(委)填表人:电话:

序号

示范县

示范地点

(乡、村)

示范片

面积

(亩)

涉及乡镇数

涉及村数

涉及

农户

种植

品种

关键技术

示范片实收测产(公斤/亩)

比上年增产(公斤/亩)

2011年全县早稻*

2012年全县早稻*

面积

(万亩)

单产

(公斤/亩)

面积

(万亩)

预计单产

(公斤/亩)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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