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2〕10号)
托管系统用户:
为规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系统的技术管理,防范风险,保障托管系统安全运行,现印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托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托管系统的技术管理,防范技术风险和数据使用风险,保障托管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保密管理办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机房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托管服务,是指经交易中心认可的托管系统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在一定条件和期限内,将用户的系统或数据委托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根据用户的申请范围及约定的条件为其提供机房环境、网络、通讯线路、主机及应用系统等软硬件服务和运维支持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中心授权机构、用户。用户使用交易中心托管服务的,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办法以及交易中心制定和公布的适用于托管服务的规则、须知、标准及相关的其他业务和技术规定。用户应当确保其雇员、代理人、外部技术服务提供者,以及与接受托管服务相关的任何第三方遵守上述规定。
第二章 托管服务模式和申请
第四条 交易中心提供四种托管服务模式,分别定义为模式一到模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