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征集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教语信司函[200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汉语语音与拼音、汉语语汇、汉语语法与语篇、汉字、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外语应用及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秘书处挂靠在我司。
请与语言文字有关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有关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组织推荐有关专家(熟悉语言文字标准化的在职人员,)参加该技术委员会。并于6月7日前将填写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寄到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