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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关于检查并适度调整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关于检查并适度调整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切实提高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质量和效益,拟于近期对2012年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项目进行适度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检查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准确统计并填写相关信息(附表1、2)。
  1、认真检查2012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对尚未报批执行的审批类项目须进行分析调查,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今年确定执行的项目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材料申报;已完成报批手续的审批类项目应按计划抓紧执行;已执行完毕的项目需尽快办理经费核销。
  2、认真检查并掌握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重点了解已执行项目的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境外培训机构的效果评估。
  二、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有保有压、服务经济”的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调整计划,须在今年批复的年度计划数额内调整。
  三、各地区各部门调整中拟增加的培训项目,必须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的重点。
  1、审批类培训项目:拟增加的审批类项目,除在“增补项目”栏(附表1)汇总外,还须按照项目计划审报要求,填报审批类培训项目申请表;凡当年不能执行的审批类项目,应在“取消项目”栏(附表1)列出并说明原因。
  2、审核类培训项目:本着人员增量低于减量、项目分类调整原则,提出微调意向并附增补项目必要性说明。党政干部类、专业技术类和企业管理类项目只能在同类型项目中置换,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国(境)培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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