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一)继承人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
(二)中医专业继承人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以上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
中药专业继承人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中药炮制学》等典籍、著作,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民族医药的继承人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
(三)指导老师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并对继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总结进行批阅,批语针对其中的问题予以指导,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能体现指导老师的学术和水平。
(四)其他
四.继承学习的方式方法
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一)跟师学习。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3年累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二)独立临床实践。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3年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其中在病房的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
(三)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授课时间3年累计80个工作日。
(四)其他
五、教学职责
(一)指导老师职责: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根据继承人情况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严格督促、检查继承人学习,认真批阅继承人的学习资料。按照确定的继承教学计划,高质量完成带教任务。
(二)继承人职责:尊师守纪,保证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撰写跟师笔记等学习资料,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高质量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继承教学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六、其他事宜
指导老师(签名):
继承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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