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一)跟师学习。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二)独立临床实践。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其中在病房的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
  (三)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授课时间累计80个工作日。
  四、教学任务
  (一)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每年完成不少于60个半天的跟师学习笔记;12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临床经验整理(月记);20份指导老师临床医案总结。
  (二)中医专业继承人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以上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中药炮制学》等典籍、著作,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民族医药的继承人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每年撰写典籍学习心得4篇以上。
  (三)指导老师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并对继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总结进行批阅,批语要针对其中的问题予以指导,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能体现指导老师的学术和水平。
  五、预期成效
  (一)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学习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二)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三)按照中医药学术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四)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五)中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总结60份。中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中药加工、炮制、鉴别、制剂工艺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