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唐泰陵南门神道、乳阙及门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47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唐泰陵南门神道、乳阙及门阙遗址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1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唐泰陵南门神道、乳阙及门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门阙及乳阙遗址保护应充分考虑土体稳定性及排水问题。可考虑在不影响遗址真实性的前提下,以随形覆土为主,选取合适的材料,予以适当补夯,形成完整的保护层。
(二)进一步完善神道遗址展示的具体设计,建议增设一层土工布,以增强隔离层的整体稳定性。
三、请你局指导具有资质的方案设计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你局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