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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康复部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在职康复专业人员和康复学科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康复部关于认真做好“十二五”在职康复专业人员和康复学科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基地,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

  为贯彻《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全康办已下发《<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对“十二五”在职康复专业人员和康复学科带头人培训任务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基地重要作用,提高培训的质量,现对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完成“十二五”残疾人康复任务的重要保障。康复人才培训质量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关系到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持续发展,也直接影响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因此要认真制定好培训计划,抓好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做好培训对象遴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所负责的培训班类别,兼顾康复专业人员培训现状,有针对性遴选培训对象,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及骨干人员培训应遴选较长时间从事康复工作,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康复、教学、科研能力的本学科的领军人物和专业技术骨干。要注重选定人员培训的连续性和培训内容的系统性,按照实际需要、区分专业层次,确定培训对象人选。

  三、切实优化培训内容。对在职人员培训,要根据学员的需求和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康复机构实地实习相结合,分层次有针对性进行培训;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人员培训重点围绕如何成为学科带头人,在科研工作(科研选题、立项、论文发表、成果推广等)、学科前沿理论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培训。

  四、注重培训师资配备。对于培训师资,要根据培训的对象和培训内容选择有系统理论知识、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培训效果的国家级师资;对于学科带头人及骨干人员培养要选择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和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的本专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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