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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聋人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体育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20日
四、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类别
听力残疾
七、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进行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聋人运动员的最低听力测试标准(双耳听力损失均大于55分贝)。
(三)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九、参赛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男、女各限报4人,运动员可兼报单打、双打和混双比赛。
(三)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形式。
1、将根据报名人数采取淘汰附加赛或分组循环赛,具体办法在《竞赛补充通知》中进一步说明。
2、种子运动员由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根据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羽毛球成绩确定。
(三)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参赛证。
2、参赛时不允许运动员佩戴助听器。
3、各单位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强至弱排列顺序。
4、项目确定后,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后续比赛的资格,视情节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5、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领队签字,并须经技术代表批准。
6、运动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则视为自动弃权。如有连场比赛,运动员有权在两场比赛之间休息30分钟。
7、允许跨省市配对进行双打比赛。
8、比赛用球:使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批准的正式比赛用球。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9、比赛服装: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着有领T恤衫,运动短裤,双打配对选手着装颜色应一致(跨省市配对的运动员除外)。
(四)兴奋剂检测: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12年检测计划进行的抽测。
十一、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各项目录取前六名,六人以下(含六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二)奖励办法: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技术人员要求
除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人员外,其他技术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和承办单位,并附运动员体检证明。
(二)报到。
各队于2012 年 10月 15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
十四、费用
(一)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人民币90元,往返差旅费各队自理。
(二)超编工作人员及运动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人民币150元。
(三)主办单位选派的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及其他竞赛人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五、比赛冠名
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六、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一)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联系人:杨冬平 张承林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73
电子邮箱:tyb@cdpf.org.cn
(二)武汉市残联宣文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1号 邮编:430015
联系人:孙晓彤
联系电话:027-82618144 传真:027-82622446
十七、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全国聋人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 (男/女) 联系电话:
工 作 人 员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队内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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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双耳听力损失
(分贝) | 项目 |
单打 | 双打 | 混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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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总人数 | | 工作人员总人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