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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

  四、推荐程序
  专家推荐采取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纸质寄送两种方式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委)属高等学校根据所分配的名额和确认的专家信息,通过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evat.hust.edu.cn),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2年7月15日前提交到评估中心,同时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打印盖章后寄送到评估中心。
  所有表格电子版均可在评估中心网站(www.heec.edu.cn)下载。
  联系人:阮伯兴 010-58581129 ruanboxing@moe.edu.cn
  王 红 010-58581052 wanghong@moe.edu.cn

  附件:
  1.地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地方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 区

人 数

序号

地 区

人 数

1

北京市

36

17

湖北

48

2

天津市

26

18

湖南

43

3

河北

46

19

广东

53

4

山西

28

20

广西

30

5

内蒙古

16

21

海南

6

6

辽宁

57

22

重庆

18

7

吉林

38

23

四川

38

8

黑龙江

43

24

贵州

24

9

上海

36

25

云南

30

10

江苏

56

26

西藏

5

11

浙江

48

27

陕西

51

12

安徽

43

28

甘肃

16

13

福建

36

29

青海

5

14

江西

38

30

宁夏

5

15

山东

72

31

新疆

11

16

河南

55

32

新疆生产兵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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