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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3号——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

  审计期间,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发展改革系统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321号),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相关地方正在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已有2个市县对违规转包和不符合施工规范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三)分配和后续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够严格。66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的5479户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42个市县的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和挪作他用等。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个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影响房屋使用效率。
  此外,审计抽查66个市县的77.35万套保障性住房中,有37个市县的19.3万套住房(占24.85%)超出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廉租住房单套不超过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标准,套均超面积26.52平方米。
  对上述问题,有7个市县已按规定取消了3856户居民的保障对象资格,2个市县将209套闲置保障性住房进行了配租(售),相关地方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制度。
  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和督促后续整改情况,促进中央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有序进行。

  附:
本次重点审计的市县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和县、曲周县、泊头市
  山西省:太原市、山阴县、天镇县、定襄县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宁城县、五原县、察右后旗
  吉林省:长春市、大安市、延吉市
  江苏省:南京市、泗阳县、江阴市
  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县、江山市、文成县
  江西省:南昌市、寻乌县、丰城市、都昌县
  河南省:郑州市、兰考县、鄢陵县、范县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县、宜都市、罗田县
  湖南省:长沙市、宜章县、湘阴县
  广东省:广州市、连州市、怀集县、丰顺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博白县、田东县
  重庆市:主城区、云阳县、涪陵区、荣昌县
  四川省:成都市、富顺县、彭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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