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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甩挂运输第二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确认的首批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单位)中尚未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按本方案要求申请专项资金。
  五、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企业(单位)申报及各省报送推荐试点项目时间: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逾期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不予受理。
  (二)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审核确定试点项目时间:收到各省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届时两部门将联合发文确认第二批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2014年9月以前,试点项目承担企业(单位)应按程序报送验收申请。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试点项目承担企业(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5),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交通运输部。

  附件:1.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推荐表
  2.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要求
  3.甩挂运输站场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要求
  4.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申请书编制内容要求
  5.试点项目每季度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推荐表

试点项目名称[1]:

试点项目各参与单位名称(注明牵头单位):

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工商登记号[2]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3]

 

公司性质[4]

 

经营范围

 

办公地址(邮编)

 

资产总额(万元)

 

年营业收入(万元)

 

货运车辆总数(辆)

 

其中自有货车数量(辆)

 

年货运量(万吨)

 

企业自有运输站场总面积(万㎡)

 

企业信誉等级(请附证明材料)

 

地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目前已经开展的甩挂运输情况[5]

包括: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情况(货类、线路、辐射范围)、货运量和周转量、投入的牵引车和挂车数量。

甩挂运输试点项目预期目标[6]

包括:甩挂运输运营组织计划(货类、线路、辐射范围)、预计的货运量和周转量、拟购置的牵引车和挂车数量、站场及信息系统建设(改造)计划、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单位意见(单位自愿申请,并对项目申报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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