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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


  (二)总体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地名文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名文化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地名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地名文化产业形成规模,地名文化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地名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大,形成地名文化发展繁荣、推动地名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把地名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局和地名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发挥先进文化对地名管理、服务、科研等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提高地名文化服务水平。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参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公益属性,满足人民群众对地名文化的需求。加强合作共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以及热心于地名文化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名文化建设,形成地名文化建设合力。

  三是坚持继承创新,科学发展。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统一,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不断丰富地名文化内涵和外延,拓展地名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大力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利用各类地名文化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地名文化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建设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地名文化。

  三、地名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全面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标准规范,分期分批开展各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做好千年古城(都)、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甲骨文和金文地名、少数民族语地名、著名山川地名、近现代重要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二)加强新生地名文化建设。编制实施地名规划,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命名更名制度,处理好地名保护与命名更名的关系,在继承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基础上,提升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推进地名文化创新发展。

  (三)深化地名文化研究。加强地名基础理论研究,深入探索和把握地名文化建设规律,研究地名文化内涵和特征。广泛开展地名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地名文化专题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的优势和力量,力争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树立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实践的理念,将理论研究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为地名文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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