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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函〔2012〕150号)


河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列为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区的请示》(豫民文〔2012〕122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精神和解放区开展基层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部同意将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支持解放区探索建设“复合共治、多元服务”的和谐社区,加快创新步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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