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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要求,全面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各类地名进行系统挖掘整理,重点做好千年古城(都)、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甲骨文和金文地名、少数民族语、著名山川、近现代重要地名等8类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完善管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将我国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相衔接,使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

  (二)基本原则。

  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弘扬传承,合理利用。坚持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传承弘扬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正确处理每个“结合”的相互关系,防止只顾重点保护,忽略一般性、全面性保护工作,防止不经深入研究和考证而盲目武断认定保护对象,防止只重认定确认不重传承弘扬和宣传教育的倾向。

  三、重点保护对象

  (一)千年古城(都)地名文化遗产。我国古代城市始于先秦时期,并与古国都城相融合,为一定区域乃至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千年古城(都)不仅是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见证,也是古代都城建设发展和古代建筑艺术的活化石,其主地名和派生地名群系统地承载着古城(都)文化信息。

  (二)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我国县治始于春秋战国,自秦汉定制后历代传承至今。千年古县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地理文化和乡土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单元,其历史悠久的地名承载着深厚的地域文化信息。

  (三)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我国古镇(自然镇)源于古代中心聚落,为一定区域经贸、文化、交通中心,有些逐渐发展为建制镇。千年古镇地名是我国古代小城镇传统文化的历史见证。

  (四)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我国有着7000年的农耕文明史,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形成的古村落,在世界文化遗产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千年古村落名称承载着大量文化信息,是我国古代聚落历史与文化的活化石。

  (五)甲骨文、金文地名文化遗产。甲骨文、金文中记载的地名,有些传承沿用至今,成为我国古代地名中最具代表性的活化石,是中国和世界地名文化遗产中极珍贵、极濒危、极具保护传承价值的文化遗产。

  (六)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遗产。少数民族语地名是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见证。特别是使用人口很少的少数民族文字地名和一些没有民族文字只靠口耳相传的少数民族语地名,处于濒危状态,亟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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