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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3.择优推荐。各地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或其他方式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正式行文报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中央企业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上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

  (二)组织参加终评。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负责组织获得终评资格的实物产品、作品参加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开展示和终评,参加终评产品、作品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推荐专家。各地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中央企业负责推荐有关领域专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专家库人选。推荐专家应在工业设计或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或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影响力。各单位推荐专家数量不超过5名,须完整填写《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2年7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新成就,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工业设计产业,有利于提高我国工业竞争力。各地主管部门要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三)确保工作质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严格把关,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推荐代表国内先进工业设计水平的产品和概念设计作品参加评选。

  (四)保护知识产权。在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八、评奖工作联系方式

  请各地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将评奖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张波 贾宏伟
  电话:010-68205193,68205192
  传真:010-68205193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100804

  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工业报社)
  联系人:梁韬 温舜方
  电话:010-68321348、68338559
  传真:010-6832135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邮编:100825

  附件:1.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2.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
  3.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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