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2]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第三方机构独立运作,企业广泛参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支持的工作机制;采取以展会为平台,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在参展作品中择优评选优秀作品,并通过权威媒体发布评选结果的工作方式。
二、组织机构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委托中国工业报社承办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有关工作。成立以中国工业报社为主体,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评奖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报社。
三、奖项设置
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分设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评奖总数设金奖10个左右,其中概念作品获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四、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五、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等八类。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八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六、工作内容
(一)申报推荐
1.组织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主管部门)按照《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参评,指导申报单位填写《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2.组织审核。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要求。
(2)申报产品、作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3)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4)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