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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举办首都水形势报告会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举办首都水形势报告会的通知
(国管节能〔2012〕120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护水表率示范作用,营造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拟共同举办首都水形势报告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14:30

  地点:北京友谊宾馆(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宫聚英厅

  二、参加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主管节能节水工作的司局级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会议内容

  (一)水利部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介绍我国水资源现状、面临形势,以及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部署要求;

  (二)北京市水务系统有关领导作首都水形势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ecpi.ggj.gov.cn)下载报名表,并于5月14日上午10:00前报名。中直机关各部门报名表传真至中直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报名表传真至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二)请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相关人员按时参加。

  (三)因友谊宾馆停车位有限,建议参会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会议地点。如开车,请用A4纸打印“5·18”字样作为车证。

  联系人:国 管 局  邢丽峰 63097341(兼传真)

  中直管理局  马 悦 63097526(兼传真)

  附件:1.首都水形势报告会名额分配表

  2.首都水形势报告会报名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单位名称代表人数序号单位名称代表人数序号单位名称代表人数
1中直机关10041林业局481高检院3
2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542知识产权局482高法院3
3全国政协机关543旅游局383贸促会2
4国务院办公厅444宗教局384中国文联2
5外交部445参事室385中国作协2
6发展改革委446国管局2086中国科协20
7教育部4047中央编办387中国侨联2
8科技部448侨办388对外友协2
9工业和信息化部449港澳办389红十字会总会2
10国家民委450法制办290中国残联2
11公安部451国研室291宋庆龄基金会 2
12安全部452新华社592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
13监察部453中科院593供销总社2
14民政部454社科院594法学会2
15司法部455工程院395扶贫办2
16财政部456发展研究中心396中关工委1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57行政学院597国资委纺织中心2
18国土资源部458地震局598国资委机械中心2
19环境保护部459气象局599国资委石化中心2
20住房城乡建设部460银监会3100国资委商业中心2
21交通运输部461证监会3101国资委轻工中心2
22铁道部462保监会3102国资委建材中心2
23水利部463电监会3103国资委有色中心2
24农业部464社保基金会3104国资委冶金中心2
25商务部465自然科学基金会3105国资委物资中心2
26文化部2066信访局3106民革中央2
27卫生部2067粮食局3107民盟中央2
28人口计生委468国防科工局3108民建中央2
29人民银行469烟草局3109民进中央2
30审计署470外专局3110农工党中央2
31国资委471海洋局3111致公党中央2
32海关总署472测绘局3112九三学社2
33税务总局473民航局3113台盟中央2
34工商总局474邮政局3114全国工商联2
35质检总局475文物局3115中央社会主义学院2
36广电总局476食品药品监管局3116欧美同学会2
37新闻出版总署477中医药局3117黄埔军校同学会2
38体育总局2078外汇局3118中华职业教育社2
39安全监管总局479三峡办3   
40统计局480南水北调办3 合计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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