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的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2]88号)
国家局机关各司局、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国家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2年7月9日起,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预算管理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件1-4。原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票据专用章(预算管理处)式样(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