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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分二个阶段进行建设。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平台开发与推广使用阶段
  1.2012年5月,部信息中心提交《地质资料共享数据整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2.2012年7月至9月,部印发《地质资料共享数据整理工作指南》;部信息中心向部提交共享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整体方案和通过测试的共享服务平台外网软件;全国地质资料馆向部提交通过测试的内网电子阅览服务系统软件。
  3.2012年10月,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西、海南、甘肃8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共享服务平台外网软件试用,并向部提交试用报告;全国地质资料馆和河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7省(区)完成内网电子阅览服务系统的软件试用,并向部提交试用报告。
  4.2012年11月,完成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内外网软件完善和培训。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完成对馆藏已有成果地质资料进行分类,非涉密地质资料要全部实现网络化服务,涉密地质资料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后向社会提供网络服务。
  5.2012年年底,完成内外网软件系统在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和河北、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西、海南、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部署、安装、调试和推广使用。2012年年底前,上述单位向部函报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总结报告。
  6.2013年5月底前,各省(区、市)均完成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内外网软件的部署、安装、调试和应用工作,基本实现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提供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
  (二)第二阶段:平台完善和深化应用阶段
  1.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在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完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内外网软件系统的功能;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继续开展地质资料共享服务数据的整理、加工、发布和产品制作工作,不断丰富地质资料服务数据内容;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进一步丰富地质资料服务数据内容,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和电子阅览系统的功能,提供更加灵活、丰富的地质资料共享服务形式和技术支撑。
  为确保全国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能按时建成,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和全国地质资料馆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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