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内网电子阅览服务系统的软件开发,在全国的培训与推广使用、运行维护与升级工作以及对省级馆藏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协助部指导试点省(区、市)的内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5.全国地质资料馆配合部信息中心做好“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与“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
6.全国地质资料馆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邮箱,专人负责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服务相关信息的更新和服务投诉的处理。
(三)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任务
1.编写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总体设计。牵头提出共享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整体方案。
2.会同全国地质资料馆编写地质资料共享数据整理与加工规范、地质资料共享服务接口和服务流程规范,协助全国地质资料馆编写涉密资料安全使用规范等。
3.协助部指导试点省(区、市)的外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4.负责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外网软件开发,在全国地质资料馆及各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布式部署,在全国的培训与推广使用、运行维护与升级工作以及对省级馆藏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与全国地质资料馆沟通,做好“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与“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
(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任务
1.完成本省(区、市)分节点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系统部署的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准备。包括外网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系统部署的软硬件环境和内网电子阅览服务系统部署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2.完成本省(区、市)省级馆藏地质资料数据整理、规划、数据加工、产品制作,提取可公开服务的地质资料目录、图文数据、产品数据和空间数据,规划地质资料数据的访问权限和共享服务方式,按照地质资料共享数据整理与加工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并发布服务。
3.完成本省(区、市)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系统的安装、调试、使用;完成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系统与平台的集成、应用。
4.对馆藏已有成果地质资料进行分类,非涉密地质资料要全部实现网络化服务,涉密地质资料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后向社会提供网络服务。
5.完成本省(区、市)内网地质资料电子阅览服务系统的推广、使用。
6.负责本省(区、市)地质资料服务数据的更新、发布和维护工作。
四、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