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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失效]

  3.公司在报告期内因收购兼并或资产重组而使被合并对象的所有者权益全部转移到上市公司的,应当确立合并基准日。合并当事人应就合并前后被合并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的变化,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方产权所有者批准程序,有关的会计科目处理,应当以财政部现行有关规定为准。公司还应当在年度报告第(八)节专门披露,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4.财务报表附注中“在建工程”的附注,应当注明在建工程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四、1996年内,注册会计师对1995年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996年度报告第(八)节中专门说明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或者表明董事会的意见。1997年内,注册会计师对1996年公司年度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997年内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并在必要时报请省级财政部门就公司董事会对经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的不同意见作出裁决。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布有关说明和裁决情况。
  五、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其会计核算应遵循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的规定。
  附件:1996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附件         1996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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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次变动增减(+,-)  │   │
│        │期初数├──┬──┬─────┬──┬──┤期末数│
│        │   │配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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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尚未流通股份│   │  │  │     │  │  │   │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国家拥有股份│   │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   │  │  │     │  │  │   │
│股份      │   │  │  │     │  │  │   │
│  外资法人持有│   │  │  │     │  │  │   │
│股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2.募集法人股  │   │  │  │     │  │  │   │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二、已流通股份 │   │  │  │     │  │  │   │
│1.境内上市的人民│   │  │  │     │  │  │   │
│币普通股    │   │  │  │     │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   │  │  │     │  │  │   │
│股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   │  │  │     │  │  │   │
│股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已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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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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