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明十三陵裕陵外排水沟及石桥栏板修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410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明十三陵裕陵外排水沟及石桥栏板修缮项目的请示》(京文物 [2012]5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补充石桥的现状照片和现有使用情况的说明,进一步论证石桥栏板大面积补配的必要性,并尽可能使用原构件。
(二)进一步细化勘察和研究,对石桥建造工艺和排水系统进行科学评估,明确排水沟及石桥栏板和望柱的原形制、原材料、原做法和工艺要求,为石桥栏板修缮提供确凿的历史依据。
(三)补充对导致排水沟墙体鼓闪的树木的处理措施,以及排水沟补砌的做法和材料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设计图纸,标注排水沟尺寸及排水沟外砌城砖的规格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