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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岱海遗址群(园子沟遗址)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岱海遗址群(园子沟遗址)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433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凉城县岱海遗址群--园子沟遗址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内文物发〔2012〕1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岱海遗址群(园子沟遗址)抢险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和你厅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进一步加强现场勘察,全面评估遗址保存现状、存在问题、主要病害因素和影响,进行必要的土壤成分测试分析,在此基础上研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补充降水、地下水等对遗址本体的影响评估,并统筹考虑遗址本体的防排水和抢险加固问题。
  (二)应慎重考虑PS材料在内蒙古地区的适用性,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获取相关数据、验证有效后方可实施。
  (三)采用砌筑土坯进行坍塌悬空区补砌,宜造成补砌区域与原遗址结构的搭接问题,建议采用加筋土加固方法。
  (四)暂不同意实施钢结构支护工程。应进一步论证采取钢结构支护的必要性,补充相关设计依据、施工工艺和流程等具体说明。
  (五)进一步规范文字、图纸。补充遗址分布总平面图、施工位置图等。
  三、请你厅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厅核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建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先行对存在结构稳定性问题的遗址进行抢险加固。施工前应开展必要考古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考古人员参加。请加强工程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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