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鸿山墓群本体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417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无锡鸿山墓群本体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12〕7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鸿山墓群本体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做好已有考古资料的研究和墓群现状的调查与勘察工作,查明现存土墩墓的实际数量、分布位置、布局特征及土墩形制、残存状态等,为保护工程提供依据。
(二)鸿山墓群土墩墓的保护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维护为主,重点展示墓群的整体布局。对土墩保存较好的墓葬,可考虑对有考古依据的土墩墓进行适当的覆土植草标识展示,并明确覆土植草的具体设计和施工工艺,注意可识别性问题。墓葬HS2-4和HS2-20表层土体加固应补充提出具体设计。
(三)对土墩保存较差的墓葬,不宜采用整体覆盖式或环绕式网罩展示方式,应以现状维护和展示为主,可采用传统材料和方法对影响土墩稳定性的缺口等予以适当补砌,并提出虫害防治的具体措施。同时,可考虑选取两座有代表性的墓葬(HS3-8和HS3-9),分别作为环绕式和覆盖式网罩展示试点,充分考虑网罩结构基础形式、构筑物安全、施工工艺可行性及竹罩的使用寿命及后期维护等问题,为后续保护积累经验。
(四)进一步论证墓葬模拟展示采用防护玻璃围栏的适用性和展示效果,建议开展必要的比选,考虑采用通透式围栏的可能。
(五)进一步细化遗址现场展示区入口广场设计,优化功能布局,尽可能降低其对周边环境及景观的影响。
(六)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补充分析墓群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尤其是河渠水道的关系,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游线设计,考虑依托水系布置游线的可能性。
(七)墓葬区场地排水及单体墓葬周边排水应以自然排水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干预。
(八)鸿山墓群安防系统中的物联网布防、防入侵系统及监控系统的建设应进行必要性论证,并根据保护需求合理设计,由专业资质单位单独制定专项设计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