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核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
三、批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外文名称为:Woori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Branch;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8号现代汽车大厦7层702室;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KIM BUMSOO(金范洙)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可以承继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批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文名称为:Woori Bank (China) Limited Shanghai 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80号浦项商务广场27楼1-8,16室;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LEE KIL YUNG(李吉永)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可以承继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获准经营的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
五、批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外文名称为:Woori Bank (China) Limited Shenzhen Branch;营业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604、2605、2606单元;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LEE SUNG MAN(李圣万)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深圳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六、批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外文名称为:Woori Bank (China) Limited Su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华路8号中银惠龙大厦101B、201室;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SEO DONGSUN(徐东先)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苏州银监分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原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