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厅函〔2012〕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及时总结2009年山东临沂全国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以来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积极交流推广各地有益经验和先进典型,为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两个体系”建设提供扎实组织保障,经中国残联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7月20日-24日(7月20日报到,7月21-23日开会,7月24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甘肃省金昌市。
三、参会人员
1中国残联领导,组联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分管理事长及组联部主任;
3典型发言省、市、县和社区(村)残协、专职委员代表;
4甘肃省政府分管领导,甘肃省残联负责人、甘肃各市州残联理事长;
5金昌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会议内容
总结2009年山东临沂全国农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全国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交流地方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和有益模式;实地考察金昌市城乡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座谈研讨。
五、会议要求
(一)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主要负责同志将出席本次会议,请各地做好工作安排,务必按要求参会。
(二)请各地于2012年7月16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附后)分别传真至中国残联组联部及甘肃省残联、金昌市残联。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