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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的通知
(残联〔201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党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部署,探索加强和创新残联组织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了解全国范围内残疾人社会组织概况以及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为中国残联“十二五”期间加强和创新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经报国家统计局审批,中国残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

  一、组织实施

  由各省级残联负责组织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省、市、县三级残联按照属地登记原则分别调查本级所属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填写上报。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本次调查涵盖省、市、县三级残联系统体制内外的残疾人社会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工商部门注册的非营利性机构、残疾人自办的网站以及因各种原因没有注册的残疾人社会组织。

  调查项目包括残疾人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组织类型、业务范围与服务对象、运作情况以及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等主要内容。

  三、调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调查为一次性在线调查,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网(www.cdpsn.org.cn)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问卷专栏,分各级残联在线填报和残疾人社会组织自行在线填报两种方式进行。在线填报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填报信息,过期将关闭填报窗口。

  各级残联负责调查本级残疾人社会组织,通过中国残联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按时完成《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问卷》的在线填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残疾人社会组织也可自行在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上注册登录并进行在线填报。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调查是在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作为加强和创新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的前提和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请各地残联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困难、积极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调查基本了解本辖区内残疾人社会组织情况。

  (二)中国残联为每个省、市、县级残联统各分配一个登录账号,用户名均为“canlian+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如:北京市残联,用户名为:canlian110000),初次登录密码与用户名相同,登录以后可自行修改密码。残疾人社会组织可自行在线填报。具体填报、查询方法请查看中国残疾人服务网。

  (三)除进行在线填报残疾人社会组织信息外,请各省残联收集整理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规定、有效做法和经验,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举措,被当地政府纳入社会管理试点以及所开展的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加强和创新残联组织社会管理与服务模式的建议等,形成汇报材料连同相关文件于11月30日前以电邮和邮寄方式报至中国残联组联部。

  在组织填报过程中,我会将随时与地方保持联系、沟通。在问卷调查结束后将根据各地问卷调查执行情况,对完成较好的省份进行通报表扬。

  五、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组联部:黄北大、张昉 010-66580063/0315

  电邮地址:zlb_xhc@cdpf.org.cn

  邮寄地址:北京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政编码:100034

  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张然 010-66580142

  调查问卷技术支持:丁晶晶 010-62783393

  附件: 残疾人社会组织调查问卷(样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
  问卷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表  号:社会组织表

制表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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