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托机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依托已建的康复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康复站开展工作。
(三)资源整合,延伸服务。将家长学校作为活动载体,整合各级康复机构技术力量和专家资源,拓展服务内容,促进残疾人家属增进交流、获取康复知识、学习康复技能、提高康复意识。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培训。利用网络或电话、发放资料、组织讲座等形式开展先进康复理念、残疾预防知识及康复、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指导,使家长学校成为残疾人家属及其亲友了解和掌握康复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平台。
(二)提供信息。提供与残疾人康复相关的信息,包括康复、教育、医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并实现社会资源链接与服务转介。
(三)组织交流。定期开展残疾人家属联谊活动,引导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交流康复体会,相互支持与帮助,增强康复信心,畅通与社会交往的渠道。
(四)心理疏导。帮助残疾人及其亲友缓解心理压力,以积极的心态理解、认识、对待因残疾而导致的功能障碍,营造乐观向上、自强自立的生活氛围。
(五)入户指导。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指导,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向各级残联反馈残疾人康复需求并提供康复转介。
(六)志愿服务。加强与各种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弘扬康复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残疾人康复志愿服务中来,对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康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残疾人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各级残联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残疾人家长学校工作,对提高残疾人家庭康复效果,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分工,把创建家长学校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工作主要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制订区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家长学校组建、完善、发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促进和保障家长学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