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和创业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厅函〔20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国家有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文件精神,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创业风采,交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验,引导和激励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就业,中国残联将于2012年9月在河南郑州市召开“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2012’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经验交流会”。
为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2012’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经验交流会工作方案和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残联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务必于2012年7月26日前将自强创业之星推荐材料和经验交流材料,分别报送至中国残联教就部和组联部。中国残联教就部联系人及电话:周凯 010-66580071;中国残联组联部联系人及电话:金鹿 010-66580310。
附件:
1.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2012’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经验交流会工作方案
2.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活动工作方案
3.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你行 我行 大家同行-2012’全国残疾人自强创业经验交流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6号)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
残疾人就业条例》,引导社会加大对残疾人创业带头人的扶持,支持和鼓励残疾人企业家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就业,搭建开阔视野、共谋发展的互动平台,通过残疾人创业者相互交流经验、专家学者的理论引导,展示广大残疾人企业家和农村扶贫开发带头人创业创新、锐意进取、奉献社会的拼搏精神,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促进“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