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的通知
(残联厅〔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部署,中国残联以孤独症服务机构为试点,加强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服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3月下旬,中国精协在济南召开了“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第二次联席会议”,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和山东省政府副省长夏耕出席开幕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相关文件,经中国残联批准,中国精协在全国启动“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
现将自强自律创建活动倡议书、活动方案和评审标准等发给你们,请各省残联认真组织、协助地方精协搭建工作班子,做好宣传和创建工作,并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本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报送至中国精协。
联系人方式:
中国残联组联部:金鹿010-66580310
中国残联康复部:韩纪斌 010-66580085
中国精协:温洪13801022106
电子邮箱: whhgb.6@263.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附件:
1.民办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倡议书
2.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方案
3.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标准(试行)
4.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评审方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民办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倡议书
(2011年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首届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社会组织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加强孤独症社会服务组织的建设,对于满足孤独症服务急剧增长的社会需求,提供重要的服务和支持资源,提高公众认识,以及社会资源的平衡和再分配具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各地的孤独症服务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为中国孤独症服务事业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各类孤独症服务机构约400家,成为中国孤独症康复训练的一支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孤独症服务机构建立时间较短,发展很不平衡,各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着整个孤独症服务领域的发展。
当前,在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家一系列相关政策相继实施的背景下,孤独症服务组织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使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社会公信力,使这一新生事物得以健康、有序、蓬勃的持续发展,全国首届孤独症服务组织负责人联席会议就“加强民办孤独症服务机构建设”提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民办孤独症服务组织明确制定团队所有人都认同的组织愿景(宗旨)和使命(任务)。民办非营利组织是价值驱动的机构,建立明确的组织理念和价值准则,对于明确存在目的与行动方向,意识清醒地建设高标准、标准化的民办非营利组织意义重大,这是机构建设对外的高度公信力和对内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
二、严格遵守
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各项活动。要做到依法依章运作,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主动地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接受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参与推动行业规范建设。要有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与组织架构,建立理事会,完善治理和执行层架构,建立建全机构内部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形成自律管理机制,规范化运作。
三、建立诚实守信的行规行约,形成诚信奖罚机制,恪守非营利性原则。要公开机构的宗旨、业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责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实行财务公开和财产公益制度,不断提高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严守职业道德。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共同构建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
四、提倡科学态度和钻研精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培训,提升教学水平,并在研究训练方法本土化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机制和教学方法做出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贡献。
五、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坚持公益先行的原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努力为社会多做好事,多做实事,在为孤独症人士和行业发展服务的同时,切实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以无私奉献回报社会。
六、以共荣发展为追求。机构间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有无,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协作,促进共同提高、进步和发展。坚决反对恶性竞争,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信誉和利益等不和谐行为的发生。
七、积极宣传社会倡导,在全社会掀起关爱、接纳孤独症人士,关心、帮助孤独症事业发展的局面。机构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更要在倡导与推动社会共同帮助孤独症群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通过我们的服务,使残疾人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生活的信心,提高生活的品质。
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树立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孤独症康复教育训练领域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国残疾人服务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倡议发起单位签字(略)
附件2
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部署,中国残联以孤独症服务机构为试点,进一步加强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服务,以配合全国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2011年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的《民办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倡议书》、《关于开展“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的提案》和2012年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的《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标准(试行)》,中国精协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孤独症社会服务组织自强自律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