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的批复
(银监复[2007]444号)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合并和增资的请示》(华能字〔2007〕55号)收悉。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所持有你公司1%的股权由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承继,承继后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的股权。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2亿元人民币增至20亿元人民币,其中1.3亿元由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7亿元由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