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2】7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共同指导下,在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支持下,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将具体承办“2012(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大赛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同时,大赛统筹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集聚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为参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投资、银行授信、股改上市及并购培训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大赛分为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创业团队组。报名时间从7月5日到8月31日,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可直接报名。报名参赛项目由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以后,正式进入比赛程序。赛事历时6个月,将在北京、上海、宁波、深圳和成都五个城市进行分赛区比赛,并于年底在北京举行全国总决赛。中央电视台将对大赛进行跟踪报道。大赛特邀创业投资专家、技术专家和成功企业家等担任评委,以确保评审过程高质高效。
参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通过不同渠道和国家科技计划给予支持。同时,还有望获得大赛合作商业银行的授信、大赛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交易所在股改、并购和上市方面的免费培训以及创业导师的免费辅导。分赛区决赛和大赛总决赛前几名的企业和团队还将获得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创业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并确定一名所辖地区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联系人。各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应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报名。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团队参加大赛。各单位要为参赛的优质项目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配合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