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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有机产品基地建设与农业源污染控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六)培训班结束时各学员必须结合培训内容、本人工作经验和当地有机产业发展及农业源污染控制实际情况撰写有关论文一篇,并将电子稿提交至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罗敏邮箱luomin@ofdc.org.cn。论文将作为学员结业考核的重要参考,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左右,如有多媒体材料,如短片等也欢迎提交。

  (七)研修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环境保护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八)本次研修班由环境保护部生态司主办,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承办,浙江省上虞市环境保护局协办。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罗敏

  电话:(025)85287048,18652009186,13813824980

  传真:(025)85287242(自动),(025)85420606(自动)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农环办徐峥勇 胡华国 孔源

  电话:(010)6655633513707311157

  (010)6655633415856369893

  (010)66556332

  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表

  2.参会回执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一:参会名额分配表

序  号

省   份

名额(人)

1

北京

2

2

天津

1

3

河北

1

4

山西

1

5

内蒙

2

6

辽宁

2

7

吉林

2

8

黑龙江

1

9

上海

1

10

江苏

3

11

浙江

3

12

安徽

2

13

福建

1

14

江西

2

15

山东

3

16

河南

2

17

湖北

1

18

湖南

1

19

广东

1

20

广西

2

21

海南

1

22

重庆

2

23

贵州

2

24

四川

2

25

云南

2

26

西藏

1

27

陕西

1

28

甘肃

2

29

青海

2

30

宁夏

1

31

新疆

2

32

新疆兵团

2

合    计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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