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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原子能机构关于申报2014―2015周期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项目的通知

国家原子能机构关于申报2014-2015周期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技术合作项目是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的主要渠道,通过人员培训、专家服务及设备采购等方式,促进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科学技术的发展。

  今年是机构受理成员国申请2014-2015周期技术合作项目的年度。为做好我国2014-2015周期技术合作项目的设计、评审和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国当前核能和核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根据本行业/单位的实际需求,选择和推荐能够充分利用机构渠道并取得切实技术成果的项目。

  二、各有关单位所推荐的项目必须是行业/单位优先发展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资金保证,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对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请各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项目设计和申报过程中,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对本系统(单位)内拟申请的技术合作项目进行筛选,鼓励不同单位针对同一领域开展联合申报。所有申报项目经我局组织评审后,统一上报机构。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2014-2015周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中英文各3份)和项目申请报告书(见附件4,中文3份),于2012年4月1日前报我司。

  联系人:于晓丽

  联系电话:(010)88581421,联系传真:(010)88581516

  Email:yuxiaoli.caea@gmail.com

  附件:1. 申报项目分配表

  2. 申报领域

  3. 项目申请表

  4. 项目申请报告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申报项目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             1-2项
  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1-2项
  卫生部国际合作司               1-2项
  中国科学院基础科学局             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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