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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夏季基地巡查行动是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的有效措施,各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局(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业务骨干,确保全面完成基地巡查任务。各省(区、市)检查规模不少于制种总面积的30%、制种企业数量的30%。

  (二)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参加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公正规范、不徇私情、廉洁自律,详实记录检查情况,按时报送检查结果。

  (三)认真总结,务求实效。各巡查组在认真开展检查的同时,要围绕种子生产及基地管理等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形成高质量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和调研成果,发现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联系方式: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刘青

  电话:010-59193186,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巡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巡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

序号

检查人员

检查省份

品种真实性

检测单位

1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1人、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检中心(深圳)1人,江苏省种子管理站有关人员

江苏

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检中心(深圳)

2

全国农技中心1人、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检中心(深圳)1人,四川省种子站有关人员

四川

3

全国农技中心1人、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检中心(深圳)1人,湖南省种子管理局有关人员

湖南

4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1人、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1人、甘肃省种子管理局有关人员

甘肃

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

5

全国农技中心1人、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1人、宁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有关人员

宁夏

6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1人、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1人、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有关人员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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