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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设立日本邦民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设立日本邦民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7]416号)


日本邦民株式会社:

  你株式会社社长神内博喜先生致我会申请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收悉。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株式会社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日本邦民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为:Promise Co.,Lt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5号北京发展大厦520室。代表处限于在中国境内代表日本邦民株式会社从事与其消费信贷业务有关的咨询、联络和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

  同时,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兹核准常友行先生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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