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8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充分展示五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各直属高校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基本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召开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期间,举办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展内容
重点反映各直属高校五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在深化改革、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充分展示各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所取得的最有特色、显示度高、影响力大的最新重大成果。
二、成果展要求
1. 各校改革发展成果以展板形式展示,展板内容由各校提供,实体展板由教育部负责统一制作。
2.展板介绍力求客观,多用数据和实例阐释,引用数据资料要翔实准确、行文语言要简洁流畅、通俗易懂。
3. 每校负责报送3个展板,展板设计要严格按照要求(具体设计制作要求见附件1),要有文字、图片、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
4. 各校展板将在咨询会期间集中展示,并由教育部统一编辑成册发送与会代表,请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本校展板内容,严把质量关。
三、报送要求
请在2012年7月10日前将本校展板设计电子版,保存为jpg格式,发至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专用邮箱(yinliangkui@moe.edu.cn),发送邮件文件名为:“校名-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如:“北京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
请确定一名成果展联系人,将联系人的信息表(参见附件2)在2012年7月6日前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请各校联系人申请加入201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改革发展成果展工作QQ群(群号:245307133)。
四、联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阴良魁、江河、韩筠
电话:010-66097850(传真)、13811252674
附件:1. 展板设计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