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委托开展“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函

  (二)本次评估的时间基准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六、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2012年6月20日-7月20日)
  1、制定方案
  中国博物馆协会编制评估工作方案,报国家文物局审定。(7月1日前完成)
  2、材料准备
  中国博物馆协会修订《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申报书》,优化在线评估系统,编印《评估工作手册》。(7月10日前完成)
  3、统一部署
  中国博物馆协会起草“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印发,对评估工作做出部署。(7月20日前完成)
  (二)材料申报(2012年7月21日-9月30日)
  1、国家一级博物馆登录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评估申报书》,经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国博物馆协会。(9月20日前完成)
  2、中国博物馆协会对评估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核,协调申报单位补充完善评估申报书。(9月30日前完成)
  (三)评估实施(2012年10月10日-11月10日)
  1、确定专家
  中国博物馆协会从国家文物局核定的评估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定性评估专家名单,并报国家文物局审定。定性评估专家按“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一级评估指标分5组,每组专家为不少于3名的奇数。(10月10日前完成)
  2、定性评估
  采取专家在线评估方式。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评估专家登录“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按照配发的帐号和密码,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定性评估内容进行评价打分,并提交书面评估意见。(10月25日前完成)
  3、定量评估
  中国博物馆协会汇总评估申报书中的有关量化数据,导入“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进行处理,自动生成定量评估分值。(10月25日前完成)
  4、抽查复核
  中国博物馆协会分类随机确定10%-15%左右的一级博物馆,组织专家组对照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各抽查复核组至少包括3名专家(其中指定1名专家担任抽查复核组组长)。抽查复核组根据现场抽查复核情况,写出书面复核意见,提交中国博物馆协会。(11月10日前完成)
  (四)评估结果形成与公布(2012年11月10日-2012年11月30日)
  1、初评结果形成
  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抽查复核结束后,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撰写评估报告,并拟定初评结果,报国家文物局审定。(11月15日前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