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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对发生旅游包车客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格事故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要对旅游客运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等形式督促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宣传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等规定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整治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讲旅游出行的安全常识,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旅游景区的交通流量、交通状况和气象信息、出行提示,营造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坚决不上超员车,对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六、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各地要对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追究情况开展一次清查,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营运。各地交通运输、公安、旅游、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旅游道路、重点旅游景区,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隐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整治期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请各地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旅游包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电子邮箱:dlkyaqn@126.com,传真:010-65292740)。
  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  柴晓军,010-6529375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王 强,010-66261793。
  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  龙晓华,010-65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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