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2〕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年7月28日是第2个“世界肝炎日”, 今年我国“世界肝炎日”的宣传主题是“积极行动,共抗肝炎”。为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关注肝炎防治工作,共同抗击肝炎,现就宣传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世界肝炎日”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卫生系统各个部门积极参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丰富宣传形式
各地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公众踊跃参与的社会氛围,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我部将委托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设计制作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材料下发各省(区、市),并将电子版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地下载使用。
三、规范宣传,加强活动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规范管理,保证宣传活动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宣传内容应当以科学为依据,做到客观实际,不可夸大防治效果,不能违背科学知识和医学伦理。卫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虚假宣传予以治理,净化宣传环境,确保规范地开展宣传活动。
四、推广经验,及时报送总结
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本次宣传活动资料,分析总结市县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并将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送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熊妍
联系电话:010-68792357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