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支持举办“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的通知
(农机综[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由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山西省农机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已于日前启动。为支持办好本次摄影大赛活动,促进全国农机化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全国农机摄影大赛的意义
举办全国农机摄影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农机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外展示农机化行业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力的重要载体,是对内激发农机化职工工作干劲、增强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全国农机摄影大赛作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性活动,已成为全国农机行业文化建设的一大亮点,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全国农机摄影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和山西省农机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活动。
二、积极组织参赛作品征集工作
要切实组织好参赛作品征集工作,积极鼓励本地区农机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摄影大赛活动。要扩大作品征集范围,除动员本地区农机化管理、推广、试验鉴定等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摄影大赛外,还可以适当形式,积极鼓励本地区农机生产、流通、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大赛活动。要认真做好参赛照片的收集、筛选等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评选、推荐一批高质量的摄影作品,在充分展示农机化发展巨大成就和农机人良好精神风貌的同时,进一步展示农机化摄影爱好者优秀的艺术表现力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原则上每个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参赛作品不少于30幅。
三、切实加强大赛活动组织宣传
大赛各主办、协办、承办单位要坚持比赛活动的公益性定位,坚持为行业发展服务、为农机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正确导向,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得向参赛者和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收取任何费用。要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大赛筹备、组织各环节工作,确保大赛隆重、热烈、务实、简朴。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真正评选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摄影大赛对内、对外的影响力,真正把农机摄影大赛打造成农机行业文化建设的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