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申报书的附件应当包括保护区图件、综合考察报告、保护区规划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
十二、申报书须填报一式10份,一律用A4纸由申报单位统一印制,翻印申报书时不得改变其格式和内容。
十三、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保护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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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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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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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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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护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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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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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批建时间和批建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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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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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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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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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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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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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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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固定/移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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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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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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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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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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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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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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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经费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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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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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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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护物种概况及保护价值:
1.主要保护物种的基本情况及其资源和主要生长繁育区域的分布情况等;
2.主要保护物种的价值:重要性(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或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或者是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经济和生态价值(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生态价值)和特有性(属于我国或地方特有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等;
3.主要保护物种的功能区属性:功能性(属被保护物种的国内或地区内重要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良好,人为影响较少,整体或主要区域处于自然状态)、面积适宜性(保护区面积科学合理,可以满足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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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区域范围和特别保护期
包括保护区的地理位置,保护区及其核心区和实验区的面积、四至范围(含详细地理坐标);保护区核心区的特别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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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自然环境状况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概况和人口分布、生产布局、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等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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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和管理基础状况
包括管理机构(即具体负责保护区管理的机构,包括渔政执法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其他机构)、管理(执法、科研、技术)人员、经费以及相应的车、船、艇等必要的管护、办公设施情况;现有地方规定的休渔禁渔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等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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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或海区渔政局填报。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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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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