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关于实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的通知
(办安全〔2012〕70号 )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安委办〔2012〕23号)和《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21号)要求,现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和电力企业(总部)每月汇总上报本地区、本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和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挂牌督办、治理资金等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根据实际,每月对所辖地区和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体系,落实责任和要求,切实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真实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导力度,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