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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关于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第4期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关于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第4期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档函〔201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各副省级市档案局、馆,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档案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

  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按照新形势下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档案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国家档案局定于2012年9月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第4期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对象及名额分配

  学员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负责人1名(此名额也可安排地级市档案局主要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副省级市档案局负责人1名,军队各大单位档案部门负责人8名,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各8名。

  二、学习时间

  9月4日报到,9月5-25日集中学习。

  三、报名及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填写《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4期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情况表》(见附件),于2012年8月10日前报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aacjyc@sina.com。

  联系人:刘剑波

  联系电话:(010)66182626、13911096089

  学员名单汇总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将于8月底下发入学通知,明确入学事宜。

  附件: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4期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情况表

国家档案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4期
  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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