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强组织 增活力 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建党组[2012]28号)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和部党组要求,“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日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以崭新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党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各单位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围绕主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学习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深入查找党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组织党员个人对照党章和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五带头”共产党员基本要求,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党性观念,增强自身素质,激发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着眼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建设,按照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认真做好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积极开展“走进党支部、总结工作法”活动,归纳提炼支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本职岗位为平台,推进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各单位党组织要区别情况,突出特色,从党员实际出发,采取读党史、上党课、专题调研、社会实践、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走访慰问。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良好氛围的实际行动,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模范中的困难党员,要予以特别关心和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关心帮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