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5月底以前,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单位和部属高校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计划。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本规划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方案,确保本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适时抽查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并在2013年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指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底,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组织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部机关有关司局要指导对口管理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构,配备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较高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适时举办法律知识答卷或竞赛,提高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培训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力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部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读本或教材;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座谈和调研;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和推广经验。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