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263号)
邢台市城市信用社:
《关于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的请示》(邢城信发〔2007〕49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邢台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邢台市商业银行。
二、邢台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应接受河北银监局的指导,筹建过程中要切实降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等,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三、邢台市商业银行应在筹建阶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并在提出开业申请前妥善解决行长缺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