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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宝贝河防洪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宝贝河防洪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78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宝贝河防洪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内文物发〔2012〕7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宝贝河防洪工程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结合遗址保护和防洪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防洪标准。
  (二)建议采用悬臂式钢筋砼挡土墙的堤防结构形式,并在必要区段进行防冲设计。
  (三)补充说明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的基本情况、位置及其与宝贝河的关系等,并评估石咀子水库对遗址的影响,为方案设计提供依据。
  (四)补充说明原有堤防的位置,评估其现有功能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补充评估防洪堤建设对遗址及其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防止内涝及荒漠化的具体措施。
  (六)补充防洪堤监测的具体设计。
  (七)补充遗址总平面图、遗址病害实测图、遗址与宝贝河及原有堤防关系图等。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并完成所有必要审批手续后,纳入宝贝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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